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发[2025]6 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25〕19 号)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设置和人员聘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鼓舞创新、面对一线的原则。第三条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在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指导下,实行总量控制、条件控制和过程控制相结合的实名制管理。岗位总量按上年末全省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总数的 10%确定.岗位聘用按申报、核准、聘用的统一程序和规定进行。第四条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符合条件的人数以及人选的专业技术水平, 具体核准到有关事业单位和人员。第五条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聘用期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核准后,相应核减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高级岗位数量。第二章 基本条件第六条 聘用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的在岗在职正式工作人员,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一)国家“ 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荣誉称号获得者。(二)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三)符合国家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以及行业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具体规定的人员。第七条 连续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 4 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用正高级岗位期间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一(见附件 1)规定的基本条件之一者,可以按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第八条 连续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 12 年以上,且聘用正高级岗位期间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二(见附件 2)规定的一项基本条件者;连续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 9 年以上,且聘用正高级岗位期间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二规定的两项基本条件者;连续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 6 年以上,且聘用正高级岗位期间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二规定的三项基本条件者,可以按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第九条 省委、省政府实施重大人才引进项目引进的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拔尖专业技术人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