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云发改收费【2025】1680 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高等教育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法律规范收费行为,维护高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健康进展,根据《教育部 国家进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25〕2 号)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 2025 年法律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25〕7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含大学、学院、高等专科高校、独立学院、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广播电视大学、成人高校、民办高校等
第三条 服务性收费是指高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自愿选择的服务,以及为校外人员和单位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代收费是指高校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 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或者只收费不服务
凡国家和省规定了收费标准的,按规定执行;授权高校自主确定的,由高校按不高于当地市场平均价、合理补偿成本和不营利的原则自行制定;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收费项目,应当根据校务公开的原则,在广泛听取教职工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收费标准
1.补办证卡费
高校为学生补办学生证、校徽、图书证、校园卡、就餐卡(一卡通)、毕业证书等各类证卡,国家和省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证卡实际成本顺加 10%的费用收取补办证卡费
2.图书馆专业服务费
高校图书馆应学生及本校教职工要求,为其提供本馆资料检索、查询并出具有效书面报告的,提供复印服务的,可按成本收取费用
为校外人员及单位提供以上图书馆专业服务的,可以按市场价或者双方协商收费
3.档案查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