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办公区域车辆停放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我矿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水平,创建矿区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全面塑造矿区的美好形象,特制定《五矿办公区域车辆停放规定》,规定如下:一、停车区域驶入矿办公区域所有车辆必须在指定车场、指定区域停放,规定允许停放车辆的区域有:1、大井消防队院内停车区2、五矿大门东西两侧停车区3、福利楼门前停车区4、文化街(福利楼—办公楼)南侧停车区5、大井上下停车场6、班中餐前广场停车区7、机运区楼西侧停车区8、劳模街停车区9、机关楼前停车区二、车辆通行证为便于管理,根据车辆颜色、办公地点等对全矿所有私家车的通行证进行了划分,共分四类,具体为:Ⅰ 类通行证:在机关楼、机运区楼办公的所有人员车辆.Ⅱ 类通行证:全矿(除机关楼、机运区楼以及非大井范围内停车的车辆)所有纯白色、黑色车辆。Ⅲ 类通行证:全矿(除机关楼、机运区楼以及非大井范围内停车的车辆)所有其他颜色车辆。Ⅳ 类通行证:不常常在矿大井办公区域停放的车辆(五林井、选煤厂、多营以及一些偏远岗位的人员车辆)。三、管理细则1、车辆通行证是进出矿区的唯一有效证件,仅限在五矿范围内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进入矿区的车辆必须持车辆通行证,并将通行证放在前挡风玻璃左侧明显位置.2、机关楼东侧将设置门禁杆,非特别情况不得通行(办公用车除外),所有职工车辆须从五矿大门通行。3、五矿大门东西两侧停车区仅允许白色车辆停放;福利楼门前停车区、文化街南侧停车区域仅允许黑色车辆停放。4、机关楼、机运区楼办公人员的车辆全部停放在大井消防队院内停车区,其他区域禁止停放。5、机关楼前停车区为临时停车区域,原则上仅允许外来人员办事时停放(停车高峰时段其他车辆也可停放)。6、进入矿区的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根据划分的停车区域就近停放,停车入位,并按车位箭头指示方向停放,无指示箭头的根据“东西方向停车,车头朝东;南北方向停车,车头朝南”的原则进行停放。7、机关部室、各厂房门前空地仅允许外来单位办事人员车辆临时停放;机运区门前、机运区厂房门前、运输工区厂门前严禁私家车辆停放;停车区域通道、出入口等严禁车辆停放.8、所有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其他区域一律禁止停放。9、矿区所有停车场(位)只提供停车位,不负责看管,车辆发生任何安全问题或损失,责任自担。10、车辆通行证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遗失、损坏等情况,请及时联 系 矿 交 安 委 办 公 室 进 行 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