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交通建设与管理的法制化进程,强化对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实行目标考核,具体标准如下: 共同目标:共计 85 分 一、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宣传(共 10 分) 仔细执行《xxx 交通局行政执法学习宣传制度》 1、每 2 个月组织 1 次法规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
(学习差 1 次扣分,计划、记录、考核差 1 项扣 1 分) 2、全年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不少于 2 次;(差 1 次扣 1分)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参学率、合格率达 100%
(参学率少 1 个百分点扣分,考试不合格 1人次扣分) 二、组织措施及制度建设(10 分) 1、行政执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平常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考核、奖惩
(计划、检查、总结、考核、奖惩差 1 项扣 1 分) 2、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健全、基础台帐法律规范
(工作制度不健全扣 2 分,基础台帐不法律规范扣 2 分) 3、办事程序、处罚依据、收费标准公开上墙
(差 1项扣 1 分) 4、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
(擅自厅外办理行政审批的 1 次扣 3 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 1次扣 5 分) 三、执法队伍建设和风纪管理(30 分) 严格遵守《xx 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风纪管理规定》 1、违反着装管理规定的每人次扣—1 分; 2、违反礼仪规定的每人次扣-3 分; 3、违反执法车辆管理规定的每人次扣 1—2 分; 4、不仔细履行工作职责、循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每人次扣 10 分; 5、吃、拿、卡、要的每人次扣 10 分
四、执法监督检查(30 分) 1、各单位每月开展 1 次执法监督检查,作好检查记录,纳入月考评或年度考评
(差 1 次扣 1 分,无记录扣分,未纳入考核扣 1 分) 2、重大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