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牌指标转让协议指标方(以下简称甲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使用方(以下简称乙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使用甲方小客车购置指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保证拥有的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整个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所有相关手续
二、 甲方同意将其现有小客车购置指标(下称该指标)无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使用期自_ _至 _
四、 该指标所购置车辆详细信息见行驶证复印件
购置该车辆的出资方为乙方,出资方式为乙方全额出资
虽然该车辆购买后在甲方名下,但双方一致确认: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乙方,甲方保证其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
五、 乙方承诺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及因该车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使用期间该车辆如发生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对该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所有费用票据归乙方保管所有
六、 若在使用期内,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协议第五条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维修等),乙方应积极处理
乙方妥善处理后,保险索赔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
若因乙方态度消极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 签订协议后,乙方在需要更换车辆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提供有效最新身份证件办理本协议内车辆的过户手续,及时将车辆置换新车或乙方指定人员名下
过户产生的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 本合同签订后,使用期内其他问题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保证在本指标下所购车辆无任何事故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