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23 瑞拓科技进展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权限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组织公司平常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 人员需求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仔细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 职员的选聘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进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2.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3.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审批
4.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