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第一条 公司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进展要求
第二条 选聘和录用过程遵循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三项原则
第三条 本公司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计划,凭总经理审核通过的《人力需求申请表》申请招聘,由人事行政部按《岗位分析说明书》要求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并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招聘手续
第四条实施招聘 1、初试:人事行政部筛选合适的备选资料后进行电话预约和接待,同时安排求职人员填写《求职人员信息表》,并进行初试,并将审核结果记录在《求职人员面试评估表》上,应将求职动机、岗位职责的理解、工作敬业度、岗位匹配度等进行适岗能力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求职人员信息表》背后的“求职人员面试评估”上
2、复试:符合者安排用人部门复试,主管职级以下人员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复试;主管职级(含)以上人员由公司总经理复试
第五条录用报到 1、背景调查:复试合格后,由人事行政部进行背景调查,对于主要工作经历虚假、原工作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人员,根据复试不合格处理
2、录用:对背景调查合格求职人员,通知录用,并向求职人员讲解《新员工入职报到须知》
3、报到时提交的资料: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本公司人事行政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提交资料如下: (1)离职证明:提交原任职公司开具的有效离职证明
(2)入职证件:学历证明、身份证及其它技能证原件(验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主管级以上人员须提交学历验证证明; (3)深户担保(特定职位):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公司备案; (4)照片: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一寸免冠红底照片 2 张; (5)社保资料:提交社保卡;未办卡者须提交社保照片回执 1 份、身份证复印件1 张及办卡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