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1
目的为加强厂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确保库存物品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使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厂范围内所有仓库的管理
所属各部门、科室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原则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定义仓库:公司内存储物品的库房
如低值易耗品仓库、备品备件仓库等
参考文件公安部令第 6 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制度》2、 职责2
安全卫生科负责仓库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不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
根据法律规范给仓库配备消防器材,并监督使用部门进行日常点检
提供达标消防器材
整车制造部设施管理科负责对仓库所有的消火栓系统、自喷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疏散照明系统、防排烟系统进行日常维护
保证其功能有效性
仓库使用部门负责仓库内现场安全管理,对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并填写检查表,留有记录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领导
3、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3
组织管理1) 各部门/科主要负责人是管辖区域仓库的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查
2) 所有仓库必须设专(兼)职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储存管理1)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2) 易燃易爆物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