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晨检制度传染病晨检制度 根据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 和 《 传染病防治法 》 等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师生的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1 、每天上学时,由各班班主任和主管领导分别负责检查学生和教职工缺勤情况,一一询问缺勤原因,并登记因病缺勤师生名单,对患病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电话追踪,了解其诊治情况。2 、早晨学生来校后,班主任检查学生疑有急性发热、头痛、咳嗽等不适症状(实行询问的方式),即送到校卫生室进行初步检查.对凡有上述症状的学生,立即通知其家长将孩子带往医院就诊或由卫生室医护人员、班主任送医院,经医院排除传染病后方可回校上课。3 、假如发现疑似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的情况,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立即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4 、检查、督促学生做好个人卫生。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一、学校在开学期间要做好预防呼吸道等传染病的宣教工作,安排一定的课时进行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多媒体、告家长书等方式,让学生、家长和教职工掌握预防和控制呼吸道等传染病的知识,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学校要加强晨检工作,对出现高热、呕吐、咽痛、鼻塞等症状的师生应立即送往医院就诊,待症状消逝后方可返校。 三、学校要落实专人对教室、办公室、食堂、微机室、实验室、图书馆、音乐室、走廊和楼梯口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和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奇,适时增加学生课外活动时间,减少集体性活动. 四、对来校就读学生学校要加强卫生管理督查,根据国家和本计划免疫的规定,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积极做好各类计划免疫的“查漏补种”工作,消除存在的传染病隐患。 五、学校要指定专人或兼职老师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疑似疫情要立即报告所在区县疾病控制机构,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学校疫情控制工作.入学传染病入学传染病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常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二、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合防疫部门完成预防接种工作,并向家长宣传有关方面的知识. 三、入学新生检查预防接种登记证进行登记,并收到学校卫生室保管,积极动员未预防接种的学生家长及时实行补救措施. 四、定期办板报,搞好防疫宣传,让家长、班主任老师及相关人员掌握预防接种知识,共同搞好预防接种工作。 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