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 应 商 管 理 体 系1 目的 为有效的对供应商生产、质量、管理及生产过程实施监控,进展维护稳定的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提供符合质量要求、价格适宜的产品,与供应商建立起长期稳固的供求关系,特制定本体系
一、范围 本管理体系适用于为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职责质管部负责评估、审核、考评供应商
对供应商产品质量实施检测和控制
对供应商生产过程实施控制
对供应商质量事故下达 NCR 报告,并跟踪整改
对问题供应商预警并做出处理意见
二、技术部项目评审负责新产品制造工艺工装方案审核负责新供应商考察、评估编制《技术要求》《质量控制卡片》解决产品重大技术问题 财务部负责发货产品结算
三、管理体系1
供应商的选择 新供应商根据新产品或产品结构调整等因素的需要选择适宜的新供应商
选择原则:遵循质量稳定、低价格、管理好、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诚信的原则,批量较大的产品尽量选择两家及以上的稳定供应商,以保证稳定供货和技术创新
选择程序1)采购部根据公司安排和实际需求及选择要求向新供应商发出《供应商调查表》
2)供应商填写《供应商调查表》完毕,附上以下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质管部在接收到《供应商调查表》及证书复印件等信息后进行评审,资料评审合格后依据产品关键程度确定是否需现场审核,若需现场审核的由质管部组织考察审核小组两周内对新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4)经现场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直接引入
现场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可以整改一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引入资格,市场部需要重新开发新供应商
5)资料评审合格不需现场审核的可直接引入
资料审核不通过新供应商可整改一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引入资格,市场部需要重新开发新供应商
6) 选定供应商后需要签定《质量保证协议》、《保密协议》
建立新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