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程序文件FNK-CGB—041。 目的:选择合格供应商,以我公司产品质量要求,为保证所采购的原材物料满足规定要求。 2。 范围:适用于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包括新老产品的供应商). 3。 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新老产品供应商的选择、信息收集、贮存和发布。 3。2 采购部负责提供合格供应商的评定资料及为供应商奖惩提供依据. 3。3 由技术、采购、综合等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审. 3.4 综合部部长负责合格供应商的批准。 3。5 技术部负责供应商产品技术方面的协调工作。 4。 程序: 4。1 定义: 4。1.1 原材物料:直接应用于产品的原料、物料和辅料。 4。2 老产品新增供应商的选择: 4.2。1 选择原则:采购部负责保存与各供应商的采购合同,通过价格、交付期、产品质量等个方面的比较来选择。 4。2。2.由供应商填写“供方调查表”,并提供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认证证书(复印件)。4.2。3 老产品的增点: 增点原则: a。 现有配套体系中的供应商产品质量、生产能力、协调性或成本控制不能满足公司需要的,或因质量提升需要进展新点的; b。 预选点为国内同行有稳定的配套关系的; c. 公司领导提出增点的; d。 新增点的供应商工厂条件(包括质保能力等)原则上不能低于老供应商(特别情况可由总经理批准)。 4.2.3。1 凡符合增点原则的,采购部收集有能力承制本公司产品的供应商,落实采购员填写 “供方调查表”,附同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负责新增点手续的办理,新增供应商若非公司配套体系内的单位,需报综合部办公会议讨论,由总经理决定是否需要增点。4.2.3。2 供应商填写“供方调查表”,并提供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企业标准、执行标准、产品检测报告等有关技术资料。对于产品代理商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资料。4.4 供应商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 4。4.1 若生产过程中或市场反馈发现供应商交验的产品出现重大或批量的质量问题,应按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规定要求供应商索赔及作出市场处理,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派人洽谈,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及双方的洽谈结果,作出初步处理意见,书面报告事业部总经理。必要时由综合部召集有关人员进行评审,确定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包括: a.继续供货限期整改; b。暂停供货限期整改; c.撤点。 4.4。2 经确定继续供货限期整改的,由综合部书面通知采购、检验和供应商,并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供应商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