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依法治市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市直)2025 年依法治市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市直)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一、组织保障(25 分)(一)党委(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部署,半年有督查,年终有考核
(12 分)1、制定有“六五"普法、“四五”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或要点,未落实的扣 1 分;2、召开年度工作会进行安排部署,未召开的扣分;3、讨论解决依法治理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经费、表彰、奖励等问题,未解决的扣 3 分;4、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评体系,未纳入的扣 1 分;5、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进展规划
未落实的扣 1 分;6、建立并完善依法治理工作评估体系,适时监测法治建设状况
不健全、不完善的扣 2 分;7、年度开展考核、评比和表彰工作
未落实的扣 1 分;8、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和晋级晋职挂钩,未落实扣 1 分;9、安排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满足工作需求,未落实的扣 1 分
(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运行良好
(4 分)定期召开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会议,促进工作落实,未召开的扣 2 分,措施不力的扣 2 分
(三)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作用发挥好
(9 分)1、明确有具体科室承办,兼职人员至少 1 人,未达到要求的扣 2 分;2、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能够满足现代办公要求,物品摆放有序,室内卫生干净,工作人员精神状态好,达不到要求的扣 2 分;3、办事机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设法治文化、推动依法治理等方面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工作标准、基本要求等要上墙,未上墙的扣 2 分;4、依法治理工作档案管理法律规范,各种资料分类清楚、摆放有序,达不到要求的扣 2 分;5、仔细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能,未履行或履行不好的扣 1 分
2025 年依法治市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市直)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