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促销员管理细则为进一步完善对供应商促销员的法律规范管理,有效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和形象,更好地促进供应商维护促销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津法规和公司《促销员管理办法》,结合本 XX 工作实际,特拟订本细则
一、促销员入职、离职
(一)入职1、入场条件(1)、基本要求:男性身高 1
68 米以上、女性身高 1
55 米以上;年龄18-35 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必备证件:促销员须提供健康证、身份证(或户口簿)、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失业证(或务农证明)及 1 寸近期免冠登记照进行审核登记,并取得或办理营业员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入场流程(1)、供应商根据其专柜销售需要,向公司所属经营单位经营部门提出促销员入场申请,填写《供应商促销员入场申请表》
(2)、促销员本人填写《供应商促销员登记表》,并参加 XX 组织的岗前培训
(3)、签订劳动合同①、供应商须在促销员上岗一个月内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促销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或协议)至少一式两份,供应商促销员一份、供应商一份、XX 办公室留存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备案
②、供应商若不能按期与促销员签订劳动,则须在促销员上岗之前出具入职《介绍信》,与《供应商促销员登记表》和《供应商促销员入场申请表》一起交办公室审核存档,并在促销员上岗三个月之内完善与促销员的劳动合同的签订
否则,XX 将该促销员退回其供应商
③、促销员入职手续经 XX 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发放工号牌上岗
(二)、离职1、离职流程⑴、促销员因任何原因向供应商提出辞职申请,供应商收到申请后,应即函告 XX 经营部
⑵、经营部核实该促销员的工作状况,包括是否有违法违纪现象或因违规给 XX 造成经济损失等综合情况,并出具《供应商促销员离场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