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外包服务合同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甲方系【】(下称“本项目”)的管理企业,乙方为安保保卫服务专业机构
双方本着做好本项目安保保卫工作,创造安全舒适环境,树立本项目良好形象,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约定区域提供安保保卫服务(下称“安保服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经友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服务期限本合同项下服务期限为【】个月,暂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若本条约定的服务起始日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不一致的,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上的起始日为准
]本合同起始日起60天为考察期
考察期内,如甲方认为乙方安保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可立即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向乙方说明任何理由
本合同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时终止,双方按乙方实际提供服务的天数结算安保服务费
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或责任
二、乙方服务的区域和内容1
安保服务区域包括:【】
安保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安全巡视方案
(2)24小时治安、消防巡逻与治安维护;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
(3)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4)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5)甲方安排乙方处理的与本项目治安维护、车辆管理有关的其他事务
三、履约担保1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作为乙方妥善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如发生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函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赔偿金或违约金
如履约担保的形式为履约保函,则履约保函有效期至乙方服务期届满且甲方对乙方所提供服务验收合格后第28天届满,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和履约保函的内容须经甲方批准,而获得履约保函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服务期延长或银行要求等原因导致保函有效期早于上述期限到期的,到期前乙方应当自费延长有效期至符合上述约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