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承揽合同第一篇:林木采伐承揽合同林木采伐承揽合同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在(详见附图)桉木林承包给乙方采伐、清山等,双方达成如下条款并遵守执行
一、采伐费用包干为人民币万元整(¥)
此费用包含办证、砍伐、修路、看护、集材、检尺、协调、销售、管理、税费及所有施工设备、材料、燃油、安全风险等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超出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在采伐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检查监督,按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伐根不得超过8公分,伐区内不能有丢件子现象,确保伐区质量
三、乙方负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待办好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乙方方能组织工人进行采伐,要求在年月日前全部完成采伐任务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采伐过程中,甲方可根据生产进度结算部分,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完工后,经甲方对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次性结清给乙方
五、林区道路开设及费用承担(一)新开林道和维修林道由乙方负责,费用自行开支
新开林道和维修的林道在采伐结束后,必须无偿交还甲方使用
(二)开路时需要经过相邻第三者的土地或损坏到其地上附着物的,由乙方自行协调,费用自负
(三)乙方在开设林区道路及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公路、新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农作物等一切赔偿事宜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安全责任(一)乙方在进行木材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必须搞好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应对雇佣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和防火知识培训,给雇佣工人配备安全生产防护设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乙方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确保雇佣工人人身安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人员疾病、伤亡等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若由于乙方不慎或其它原因引起火灾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施工所在地有关护林防火的规定,处理好与周边群众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