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车位划线及交通安全设施 安装施工合同工程项目名称: 地下停车场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合同编号:甲方(发包者): 乙方(承包商):郑州美宏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现甲方将 车位划线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安装,工程项目含设计、材料、施工等全部内容。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为保护各自合法权益,签订本合同。一、工程设计图由乙免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见附件 1.二、工程造价单价预算如下:见附件 2三、预算总造价 元( 整)本预算价只作为工程造价参考数据,最终结算以工程实际使用材料、施工情况等为依据的决算造价为准。但决算单价应与预算单价符合.四、双方责任1.甲方负责提供无垃圾、无污染、无积水、无交叉施工的干净场地;2.甲方提供施工场地无大面积起砂、平整度较好的,具备车位划线基本条件;3.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电、用水等施工、生活必需条件;4.甲方负责提供经确认后的施工图纸;5.在施工完毕后,3 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6.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项;7.乙方负责施划图纸内容显示的全部标线及指向箭头;8.乙方负责制作、安装车库所需各项标示、标牌等导向指示牌;制作、安装标准参照公安交管部门认可的国标 GB5768—1999 标准生产,根据相关行业标准施工安装;9。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任务;10.乙方负责文明施工,并承担施工安全责任。 五、验收标准1.乙方所施划标线、箭头应符合预算设计要求;2.乙方安装标示、标牌应按相关行业标准要求;6.由甲方验收即可。在乙方提供竣工后的决算造价单的三日内甲方应履行验收责任(否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后如无异议视为交付工程及产品符合合同规定,乙方负责一年内的免费维修并预留总造价的 3%做为质保金。五、结算方式: 乙方设备、人员进场 3 日内,甲方即向乙方预付预算造价的 50%款项;验收合格后的七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决算总造价的 97%款项;本合同签订日起的第 365 天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决算总造价的 3%质保金。甲方逾期违约按每日千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六、工期:在乙方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自 2025 年 月 日至 2025 年 月 日为合同工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的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每日千分之五加罚延误金。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变更。未尽事宜以本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签订,法律效力同等。八、任何一方的单方面解除合同,应付给另一方本合同造价的 20%违约金.发生争议诉讼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仲裁解决。甲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