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智成运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充电站管理法律规范1、作业人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充电位置,当车辆停稳,切断电动汽车动力电源和辅助电源,拉紧手刹,人员离车后,方可进行充电作业.用户自觉服从站点工作人员的安排。2、充电前,作业人员应检查充电接口是否正常完好,并督促用户对车辆进行充电前检查,对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连接和充电参数的设置进行确认。3、充电启动后,确认充电正常,并定期巡视充电状态。发生安全事故,应快速按下红色急停按钮,切断电源.4、充电过程中,车辆严禁启动或移动,严禁带电插拔充电插头。5、充电结束后、行车前,作业人员应确认充电终止以及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物理分离.1.2 服务人员要求1、一般要求1。2.1.1 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文明有礼、爱岗敬业。自觉维护顾客利益,自觉维护城市文明窗口形象。服从监管人员和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监督检查。1。2。1。2 服务人员应佩戴或在服务点内的醒目位置悬挂标明个人姓名、工号、岗位的服务标志。应配备工作服和安全防护用具。1.2。1.3 电动汽车进、出充电站时,充电站应提供车辆进场、停车入位和离场等引导服务。1.2.1。4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人员应根据操作流程和岗位法律规范进行操作.2、岗位技能要求1。2.2。1 管理人员应了解电动汽车的构造和充电设备的工作原理,掌握充电服务流程。1。2.2。2 安全员应了解电动汽车的构造、充电站设备的工作原理,掌握充电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1.2.2.3 充电作业人员应了解动力蓄电池应用的基础知识,掌握电动汽车充电安全知识、本岗位操作规程和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1.2.2。4 设备维护人员应掌握充电设备的工作原理,动力蓄电池的基本知识,电动汽车构造,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充电设备检测、故障推断和处理。1。3 标志与公告1、充电站应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示运营机构的名称、运营时间、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计算方式、服务热线、站点地图指示、求援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当前站内充电设备可供使用情况等。2、充电站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 GB/T 10001。1 的要求。1/4 页3、因城市道路等建设需要而改变服务点位置的,应提前一周在现场或相关媒体公告。4、新增服务点应定期提前通过媒体、网络及现场进行公告。1.4 设施设备维护保养1、充电桩硬件维护保养作业人员应根据充电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