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法律规范工程管理部门对工程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现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光伏项目以电气施工为主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 1 条 严格工程的施工范围和施工单位资质的要求 1
严格控制工程的施工范围
变送电工程的主要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施工方必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相应电压等级的施工资质
变电工程的主控楼等建筑项目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送变电工程的基础和土建工程可进行分包
但分包方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第 2 条 严格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资质审查的内容: 1
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养(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10 人以上的施工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 3 条 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1、工程管理部门与施工应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三点:第一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
凡由施工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施工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发生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第二严禁施工方承担的工程项目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