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规划培训资料讲课内容一、预防接种服务法律规范二、县级疾控机构绩效考核(免疫规划部分)三、讲述县、各中心卫生院(办)、乡镇卫生院要做那些工作,怎么做一、服务对象1、辖区内 0~6 岁儿童2、其他重点人群。二、服务内容(一)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 3 个月的 0~6 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二)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三)实行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边远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实行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四)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纳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五)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根据《预防接种工作法律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六)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 30 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七)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根据《预防接种工作法律规范》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同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三、服务流程四、服务要求(一)接种单位要求。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法律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