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考核项目(折算成 65 分)考核内容与分值评分标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00 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资料收集组、居民卫生调查组、汇总统计组和质量控制组,并明确各工作组职责分工;(10 分)无实施方案扣 5 分,方案不具体扣 1分,工作组分工不明确扣 1 分
人员未培训扣 3 分;根据实际需要,对参加建立健康档案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方案、记录、签到簿,确保质量;(10 分)无方案、记录、签到等各扣 2 分;对全街道居民进行摸底登记,按村汇总 0—36个月、4—6 岁、7-15 岁,16—34 岁,35—64岁及 65 岁以上人口数;(10 分)登记、统计率每低 5%扣 1 分;根据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法律规范》的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的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15 分)建档率每低 5%扣 2 分;合格率每低 5%扣 2 分;使用率每低 5%扣 2 分;真实率每低 5%扣 2 分
实行计算机录入管理;重点人群(0—36 个月儿童、孕产妇、65 岁以上老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结核病、残疾人、精神病人等)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法律规范建档率达到 100%;(30 分)建档率每低 5%扣 2 分;合格率每低5%扣 2 分;使用率每低 5%扣 2 分;真实率每低 5%扣 2 分
计算机录入率每低 10%扣 2 分;根据实际需要,对建立健康档案的人员进行随访,并及时更新健康档案,每年至少对 40%的健康档案进行及时更新;(15 分)抽查健康档案 10 户,查阅健康档案及时更新情况,更新率每降低 5%扣1 分;日常信息统计:人口及其分类特征;生命统计、社区卫生服务(门诊日志、出诊和住院登记等)、健康教育、疾病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信息统计报表合格率 95%,且按时上报;(10 分)人口数量或分类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