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应具备的素养和能力(一)基本素养 1.政治素养.政治素养是公职人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素养。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应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密切联系群众摆在突出位置,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开拓进取;要模范遵纪守法,树立清正廉洁的公仆形象。 2。知识和智力素养.公职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有两部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等.相关知识包括相近或交叉专业的有关知识。公职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还应当深化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较高的智力素养也是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公职人员应当具备深厚的观察力、思考力、记忆力和想象力。 3.心理和身体素养。公职人员的心理素养,即公职人员在某种环境的作用下所形成的心理倾向,包括情绪的稳定性、心理的自我调适等。身体素养,即公职人员的体力与精力能够适应外部环境的各种变化。 (二)基本能力 公职人员能力是指公职人员能够履行公共行政职能、胜任岗位责任而必须具备的人格素养,包括一定的认知水平,也包括价值观、态度、自我形象、社会动机等个性品质.提出公职人员必须具备九种基本通用能力: 1.政治鉴别能力。公职人员要有相应的政治理论功底,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仔细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是非分明;要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正确把握时代进展要求,科学推断形势;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依法行政能力。公职人员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法制观念;要忠实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根据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要准确运用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办事,准确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以权代法;要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 3.公共服务能力。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诚实为民,守信立政;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对工作仔细负责,密切联系群众,关怀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有较强的行政成本意识,善于运用现代公共行政方法和技能,注重提高工作效率;要乐于接受群众监督,积极采纳群众正确建议,勇于接受群众批判。 4。调查讨论能力.公职人员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实事求是,讲真话、写实情;要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