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时政热点:合理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立法“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提高立法质量一直为习近平总书记所关注:“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为了提高立法质量,对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借鉴必不可少,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仔细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这一指示为我们提供了立法过程中对世界法治文明成果借鉴的指南,指引着科学立法的方向
40 年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成就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正在形成
作为法治建设后发国家,我国吸收借鉴了大量世界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现行有效的法律制度中,他国法治文明成果俯拾皆是
但是经历了四十年理论和法律实践的积淀,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自己的法学理论体系和实践成果
如今再谈对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借鉴,不应停留在我国法治建设起步时的简单照搬,而应当有着新时代的新做法,深化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与“三个不能”的重要指示
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法学理论经历了 40 年的积累已经今非昔比,法治实践也已取得丰富经验
如今对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借鉴应当坚持以我为主
所谓以我为主,便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文中所强调的:“坚持从实际出发,就是要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要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丰富和进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进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