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为了法律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车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安全经济运行,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用车需要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内容的界定: 1
本办法所称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是指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和相关管理人员公务活动所用机动车辆的运行管理
运行管理是指车辆的申请使用、保养、维修、保险、年审等管理
二、管理职责:1
综合部对公务车辆使用实施归口管理
①负责制定(修订)本公司公务用车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②负责市区内公务用车的调配和审批
③负责本公司公务车辆燃油管理
④负责督促公务车辆驾驶员办理车辆年审、保险以及车辆的日常检查维修等管理工作
⑤负责公务车辆固定资产管理、编制车辆报废更新计划,办理相关手续
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对本公司公务用车和施工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车辆使用部门(或人员):负责公务用车安全行驶和服务监督管理
三、管理原则 :安全经济运行的原则:加强安全行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车辆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确保安全经济运行
四、管理内容和方法㈠公务用车审批及管理1
实行用车审批,凭派车单出车
由公务用车部门或个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写明用车事由、时间、路途等,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或以 OA 线上申请审批流程管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坚持“先外后内、先急后缓和计划使用”的原则,优先安排本公司接待、专业检查、重大活动的用车,确保生产经营应急用车
用车审批权限:属本市区内用车由综合部领导审批;属省内长途用车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一般情况下不安排省外长途公务用车,特别情况需经公司领导讨论审批
公务接待用车
由综合部或对口接待部门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用车
如因特别情况需临时借用车辆或外单位借用公务车辆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部具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