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间员工的工资方案一
目的: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及稳定性,根据员工工作岗位、能力、贡献、表现、工龄等条件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范围:生产车间组长级[含]以下员工,员工试用期一般为 1~3 个月,条件优秀者可提前申请转正,试用期员工按本人正常工资的 80%发放
工资结构:1
基本工资+加班费+(岗位津贴[特别岗位或管理岗位])
工时单价:按深圳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计算公式如下: 2
1 工作日工时单价=深圳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1
2 工作日加班工时单价=工作日工时单价×1
3 双休日加班工时单价=工作日工时单价×2
4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时单价=工作日工时单价×3
特别岗位津贴:从事特别工种的员工经考核批准方可享受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标准根据其工作的难易程度由部门申请按以下四个标准发放,即 50 元/月、100 元/月、150 元/月、200 元/月
品质部员工每月给予 100 元/月/人岗位津贴
副组长经考核合格按 250 元/月的标准发放,组长按 500 元/月的标准发放
工龄津贴:员工工龄每增加一年,每月给予工龄津贴 10 元/月/人
工时定义:1
当月标准工时=(当月总天数-当月法定节假日天数-当月周六周日的天数)×8 小时/天(注:由于每月天数不同,每月中所含法定节假日天数和休息日天数都不同,当月标准工时每月都可能不同)
有效工时:当员工当日的实际产量达到标准产能的 100%,则算为有效工时;3
奖励工时:当日实际产量超过标准产能的 100%,则按标准产能来换算;如标准产能 125PCS/1H,当日员工 10H 生产 1400PCS,则该员工当日的工时为:实际工时=1400÷125—10=1
奖励工时计入工作日工时
无效工时: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