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提成管理制度方案公司业务员薪资方案第一条 目的:建立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以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平竞争的意识
第二条 薪资构成员工的薪资由底薪、提成及年终奖金构成
(年终奖金根据公司一年来盈利情况而定)发放月薪=底薪+业绩提成标准月薪=发放月薪+社保+任务提成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注:《社会保险法》第 2 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底薪设定底薪实行任务底薪(无任务底薪),业绩任务额度为 50000 元/月,底薪 1500 元/月
第四条 底薪发放⑴ 业务员的底薪在次月 15 日发放,⑵ 业务员当月业绩提成在次月 20 日发放 75%,⑶ 年底发放15%,⑷10%等当年所销售的货款全部回收再进行发放
第五条 提成设定1
提成分为 业绩提成 与 任务提成2
业绩提成设定为 0
任务提成设定为 4%4
业务员超额完成任务:任务部分业绩提成 1%,任务提成 4%;超额部分业绩提成 2%,任务提成 4%5
业务员未完成任务额:⑴未达到任务总额 50%时,没有任务提成;即:提成只有底薪,业绩提成实行分段制 0
0—20000 元,业绩提成 2%;20000—40000 元业绩提成 3%;40000—50000 元业绩提成 4%
⑵未完成任务额,但是超过任务额的 50%时,按百分比发放即:完成任务额度÷任务总额度×奖金金额
6、当产生坏账时: 业绩提成(拥金)=(业务员当月相对净利润-结转上月业务员亏损额)×6%-坏账损失解释如下:⑴ 业务员当月相对净利润 = 当月回款额-当月回款项对应的货物进价成本-当月业务员工资-业务开拓费-公司对业务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