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物损坏赔偿制度公司所有物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是公司资产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物品的管理,保证正常运作,使用操作中要遵守和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开公共财产铺张浪费,人为破坏、流失等.特定以下制度:一、 如因下列原因致使财资破坏者,予以批判教育,同时按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责令赔偿和处分.1. 因责任事故引起水、电、火灾害等、造成重大损失者;2.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按技术规程操作者;3. 把公共财产挪作私用者;4. 不按操作规定,擅自拆卸或改装财物损坏者;二、 各办公部门负责人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部门集体赔偿;三、 损坏公物,要及时报修.属正常损耗,经办公室审查,免予赔偿,由于管理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按原价(或修复价)赔偿;故意损坏或损坏不报的按双倍价赔偿,并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行政处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制度。四、赔偿责任1、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第一次,按 50%原价(或修复价)赔偿;第二次,按 100%原价(或修复价)赔偿;第三次,按 200%原价(或修复价)赔偿;2、丢失赔偿,同上。确系失窃者,由公司领导处理;3、。赔偿责任一经确定后,由财务部落实到位.五、对一贯不爱惜公共财物、玩忽职守、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判和处罚。六、赔偿方法1、现金赔偿、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开具收据;2、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