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 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采纳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 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酬劳,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 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
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 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酬劳、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 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