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则一、目的:为了提高员工劳动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调动员工积极性、使日常管理有制度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根据《劳动法》外,均依据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公司所有正式及试用员工(包括临时工)
三、为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薪酬福利制度,本公司将进一步修订本制度
第二章 录用一、因工作需要,用人部门需增加员工时,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详细岗位描述,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执行招聘程序
二、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办理试用手续,入职时间以人力资源部核准时间为最后依据;原则上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如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突出,经部门经理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可缩短试用时间
员工试用期满后应于人力资源部领取转正申请表后送交人力资源部提出转正申请
三、试用期表现不合格者,公司可随时终止试用期,予以辞退
四、试用人员报道时,必须向人力资源部送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3、公司员工登记表(如实填写)4、体检合格表(市级医院)5、一寸彩色登记照两张6、其它必要文件五、员工一经正式录用,即办理用工手续(相关内容由人力资源部解释)并签订聘用合同及保密合同,办理相应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及其它手续
六、如合同期未满公司须裁员,员工补偿费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程序1、目的:完善招聘程序,使招聘工作更有计划性、时效性
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有用人需要的所有部门
3、政策:公司各部门经理有责任在制定年度计划的同时制定新增职位的计划
部门经理须填写职位说明书,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按用人需求进行人员招聘、录用工作
4、招募渠道:人力资源部在接到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聘用申请表后,按计划通过下列渠道进行招募:刊登招聘广告(报刊、网站)参加人才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