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处罚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鼓舞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障集团公司工作秩序正常运行,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基本原则: 1、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执法公正严明
2、奖惩适当:执行奖罚中,要做到功奖相称,处罚相当
3、注重时效:奖励和惩处必须及时有效;奖励的目的是通过表彰先进,激励一批人;惩处的目的是通过严肃纪律,教育一批人
三、范围:1、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范围
2、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直属职能部门、子公司及所属部门的行政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四、管理职责: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考核和过程统计汇总
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责本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3、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过程管理
五、奖励:1、奖励类别:一般性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加薪、晋升职位等
(1)嘉奖与一般性奖励:员工在本职工作岗位能够仔细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在本部门内有一定影响
(2)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按其敬业贡献的影响程度确定嘉奖类别
(3)授予先进工作者:授与先进工作者属于年终综合评比范畴,按年终评比与奖励规定办理
2、奖励方式:通令嘉奖,当月奖励 1000-2500 元;记大功,当月奖励 500-1000 元或加薪一级;记小功,当月奖励 300-500 元;嘉奖,当月 10-100 元;一般性奖励,当月奖励 100-300 元
3、奖励原则:以精神鼓舞和物资奖励相结合,注重平常奖励;每年开展一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本年度的平常工作应被记小功一次以上
4、奖励条件: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