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车辆管理,确保公司各单位的生产用车,实现生产车辆管理的安全、高效、低耗、快捷,特制定公司生产车辆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生产车辆是指:公司外租生产车辆、公司自有生产车辆及生产工艺配套的内燃机械设备。第三条 在遇有生产紧急情况下,供应管理部根据公司总调度室的指令,有权调用各单位在用的所有外租和自有生产车辆,各单位不得推诿、拖延。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及承运单位。第二章 生产车辆管理的职责第五条 公司生产车辆由供应管理部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确保现有生产车辆资源合理利用,不断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第六条 供应管理部为公司生产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公司内部运输业务进行模拟市场化运作和管理,实施对生产车辆的计划、调配、价格结算及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第七条 用车单位的职责一、公司所属单位作为生产用车的使用单位,明确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用车的管理。二、负责“生产用车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维护。三、负责根据生产用车情况上报次日用车计划(周六、日及节假日申请用车计划于前一工作日提交)。四、如遇有重大检修、多种设备集中作业时,提前三日进行车辆汇总,以邮件形式上报供应管理部车辆调度室,便于供应管理部对此期间各单位用车计划的总体调配平衡。 五、负责用车计划发生临时变动时提交或修改用车计划,并上报供应管理部.六、负责本单位生产用车的使用和日常管理,负责外包运输作业项目的生产组织和日常管理,为承包单位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协助供应管理部做好生产车辆管理工作。七、负责本单位生产用车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并协调现场存在的问题,协助供应管理部做好生产车辆管理工作。八.按专业要求建立统一的车辆运行记录基础台帐,生产用车做到日清日结。九、车辆作业完毕后,用车单位需在“公司生产车辆任务单”上签认,次日在生产车辆管理系统中回复用车计划内容。第三章 生产用车计划管理第八条 生产用车计划提报:用车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分为长期用车计划、日常用车计划、临时用车计划、紧急用车计划、特种车辆计划,用车计划通过生产车辆管理系统向公司供应管理部提报。第九条 生产用车计划的内容:一、长期用车计划:指相对固定的生产车辆,长期使用.计划提报方式:实行按月提报,每月 20 日前提报下月用车计划.二、日常用车计划:指根据公司各项生产任务、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