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促使管理人员自我改进,自我完善,鼓舞先进,鞭策后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业绩,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总经办 总经理1
机构管理的审批权限 ① 提出董事会属下工作机构的设立、调整、撤销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② 审批公司属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工作机构的设立、调整、撤销方案; 2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① 审批对外投资中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该笔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的投资项目; ② 审批对外投资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的投资项目; ③ 审批对外投资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的投资项目; ④ 审批对外投资中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的投资项目; ⑤ 审批对外投资中交易产生的利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的投资项目; 3
银行借款及财产抵押的审批权限 ① 经营性借款:审批年度内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银行借款,以及签署银行借款可能涉及的到资产抵押、担保合同; ② 非经营性借款:审批年度内总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银行借款,以及签署银行借款可能涉及的到资产抵押、担保合同; ③ 审批公司属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年度内借款总金额不超过5000 万元的银行借款; ④ 审批参股公司年度内借款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按投资比例分担的银行借款的表决权; 4
公益性支出审批权限 ,审批公司年度内总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的公益性支出;5
投资权益及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 ① 审批年度内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投资权益(评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