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 为正规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二条 坚决服从公司及领导的管理,工作上始终与领导保持一致,坚持逐级请示报告的原则,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第三条 爱岗敬业 ,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四条 加强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生活上相互关怀,开展批判与自我 批判。 第五条 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第二章 纪律规定第一节 工作纪律第六条 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遇有紧急情况可越级汇报,事后应及时向直接领导汇报。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七条 员工不得从事、参加、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员工应向公司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第八条 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员工不得从事下列活动:1.以公司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第九条 遇到各种职责交叉或模糊不清的事项,公司鼓舞勇于承担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提倡主动积极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第十条 严禁员工超出公司授权范围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和口头承诺。在公司内部,员工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第十一条 员工因职务取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发明制造、讨论成果,权益归公司所有。第十二条 员工接受外部邀请参加涉及本公司经营性质的活动,应事先经上级领导批准,并就可能涉及的有关公司业务的主要内容征求上级意见。 第十三条 员工与自己的亲属、好友所在的单位有业务合作关系.要主动向公司办公室书面申报自己的亲友关系。避开工作之外与业务关联单位的经营往来,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力在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技术服务或猎取其它利益.第十四条 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五条 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吃零食、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