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细则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
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产品质量,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事故发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续进展的动力; 2
加深公司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3
不断提高公司员的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业绩,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
建立以部门、班组为单位的团结协作、工作严谨高效的团队; 5
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奖惩或待遇调整、精神奖励等),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1
定量考核:部门经理:部门重点工作(总经理安排的工作;每月会议确定的各部门重点工作;每月考核会安排的工作;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因生产经营所需随时增加的工作
)完成的质量和数量
定性考核:部门下属公司行为法律规范(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安全、卫生、考勤、行为准则、违纪等软指标)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总经理领导下的绩效考核小组,组织领导公司员工的考核工作
组长:吕文波 副组长:徐世兴 成员:邵尚锋工作职责: 1
组长负责主持每月、每周考核总结会,对上月考核工作总结,布置下月各部门工作重点;每周的考核由每周六组织召开
负责考核制度的讨论、修改及监督实施
负责各部门“定量考核”的评价
负责安排各部门下周工作重点
四、考核标准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各部门、各岗位每周工作重点不同,所以考核的标准也不相同(本部门每周考核标准不同,不同部门考核标准不同)
各部门定量考核工作目标和内容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确定
定量考核标准说明:(各部门岗位考核标准附后)(1)中层干部考核项目分值比例由考核小组确定;各部门下属岗位考核项目分值比例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确定分值比例必须科学合理,结合工作重点,不得避重就轻,否则扣相关人员 10 分
(2)评分小计=上一级评分×70%+自评分 30%(3)考核会时各部门负责人不能提出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