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制度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考核目的1、通过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管理和评估,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从而提高组织整体的工作效能,最终实现公司进展战略目标
2、评估和提升公司各部门员工的工作绩效,确保公司绩效考核的顺利实施和日常工作的法律规范管理
第 2 条 本考核制度可作为各部门员工转岗、培训、晋升、调薪、发放年终奖金的重要依据
第 3 条 考核对象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聘用员工,包括劳务派遣员工
第 4 条 考核原则1、考核者在进行考核时要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切忌完全凭主观或武断猜想
2、只对员工在考核时期和工作范围内的表现进行考核,不得对此以外的事实和行为作出评价
3、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避开因光环效应、主观偏见等而产生误差
4、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在绩效考核过程中需要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合理
5、考核者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同时应当就考核结果进行说明解释
6、考核中包括同事、上级的评价,不可避开有一定的主观因素
这是考核应有之义,被考核者,应予接受
第 5 条 考核周期1、季度考核
对员工当季度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份的日~日,遇节假日顺延
2、年度考核
对员工当年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年度的 1 月 15日至 2 月 15 日,遇节假日顺延
3、年度考核得分=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60%+年末考核得分×40%
第 6 条 考核职责1、人力资源部(1)制定并不断完善企业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建立企业各部门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体系
(3)对各部门考核负责人进行岗位考核培训和辅导
(4)定期组织实施、推动企业的绩效考核工作
(5)监控、稽查各部门绩效考核的过程与结果
(6)接受、协调处理员工的考核申诉
(7)负责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管理
2、各部门负责人(1)确定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