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的 调研报告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从事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的各类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县仔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现已开发了保安人员、巡警协管员、执法局协管员、道路保洁员、公厕管理员、法院书记员、合同制消防员等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公益性岗位的基本情况 公益性岗位开发种类及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主要有:社区管理岗位,包括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交通执勤、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包括社区保安、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公用设施维护、报刊亭、保健、扶老、托幼服务等.社区单位后勤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门卫、收发,后勤服务等。从摸底情况看,沂水县的公益性岗位涵盖了上述公益性岗位三种类型的70%以上。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就业困难人员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一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及进行失业登记的其他失业人员。 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目前,全县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 人,其中:1、保安公司保安员 100 名;2、巡警大队巡逻协管人员 150 人;3、执法局执法协管员 17 人;4、交警队协管人员 104 人;5、环卫处道路保洁员、垃圾清运及公厕管理等人员 400 人;6、地税局协税员 30 人;7、县法院40 人;8、公证处 3 人;9、人民银行 6 人、农发行 2 人;10、邮政局 160 人、邮政银行 30 人;11、合同制消防员 20人;12、检察院 8 人;13、教体局 13 人;14、卫生局 12 人;15、劳动保障协理员 1478 人. 公益性岗位的待遇。我县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一是岗位补贴,多数用人单位按我县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 XX 年的每人每月 380 元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800 元;部分单位执行 900-1200 元.如:1.保安公司。平均工资在 1000 左右,交社保,费用主要来自所服务单位的服务费。2.巡警大队。工资水平在 800 至 1000 元左右,费用县财政从防控中心列支。3.执法局。月工资 850 元,交三险,费用由财政预算列入单位经费.4。环卫处.工资在 650 至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