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关键点一、三分之二以上[重大事项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公司法》第 43 条第二款: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103条第二款: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121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 181 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 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由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公司要想做前述变更,必须得公司单个或合计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并没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必须有多少股东或持有多少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才有效
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做前述变更只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便可
对于上市公司,因其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需遵守的规定同股份有限公司
此外,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