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护理工作制度1
护理人员守则
1) 热爱养老事业,具有敬业精神,对老人有爱心、热心、真心、耐心
2)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猎取上岗证书
3) 对老人的生活、健康、安全负责,熟悉老人、理解老人、帮助老人、让老人满意
4) 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制造和维护清洁、舒适、整齐的优良环境
5) 讲究文明礼貌、谦虚待人,廉洁自律
6) 仔细贯彻养老机构“十不准"的工作纪律
① 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和旷工
② 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干私活或带小孩上班
③ 不准玩忽职守,发生事故
④ 不准搬弄是非、争吵打架
⑤ 不准无故损坏或丢失公物
⑥ 不准卑视、虐待、戏弄、打骂、变相体罚入住老人
⑦ 不准接受入住老人的礼物,或侵占借用入住老人的财务
⑧ 不准请入住老人和家属替员工办私事或代替员工干活
⑨ 不准压制民主、对入住老人挟嫌报复
⑩ 不准侵占私拿入住老人食品、水果、日常用品和钱物
7) 对遵守或违反工作守则的员工按奖惩条例规定给予奖励或惩处
护理工作检查
1) 护理部按《老人养护服务法律规范》、《护理服务提供法律规范》、《服务检查提供法律规范》要求并结合护理组长、护理员的《岗位说明》和《护理工作人员守则》要求对护理工作进行检查
2) 护理部每周组织护理组长进行工作检查,检查重点为护理员的护理工作质量
护理组长要把检查结果纪录到领班“交接班簿”上
3) 对护理员的检查工作实行抽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重点和全面检查
护理组长在每月 20 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交给护理部主任
对护理员的工作检查要结合老人对护理员的评价,做到公正、公平
4) 对护理组长的工作质量检查由护理部、综合管理部、院部共同完成
由护理主任牵头,每月对护理组长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情况汇总交给副院长评审
护理记录书写
1) 护理记录由护理员每天在格式记录簿上书写,书写必须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