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教育培训制度为进一步提高部监管工作水平,加强内部监管工作的管理能力,完善内部监管工作手段,根据省局内管工作要求,现制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教育培训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内管教育培训目的1.增强内部监管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文化素养、提高内部监管水平。2。提高内部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意识,加强宣传内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3.提高内部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4。提高内管工作人员的系统应用化水平.5。增强内管人员对内管制度的了解、认知程度.(二)内管教育培训的方法1。实行集中授课:根据对内部监管方法、监管流程、监管措施和专卖系统内管模块信息化等方面知识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对相关内管人员进行全方位的集中培训。2。实行选派外地学习考察,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的内管工作方法和内管工作经验。3。定期举办内管部门与营销中心、物流中心及其他部门联席会议,加强对各部门内管工作责任意识的宣传。4.实行工作沟通、人员沟通的方式,拓宽内管人员的视野和知识面,使内部监管能够掌握更多的内部监管方式、方法。(三)内管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安排1。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内管工作的认知程度、内管责任意识宣传、内管工作方法、内管工作措施、内管工作手段,专卖管理系统内管模块信息化应用.2。培训安排。根据省局内管工作要求,鞍山市局内管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内部监管培训工作(四)内管教育培训分类1。岗前培训:内部监管人员在上岗之前要接受的专门的内管工作培训。其内容主要包括内管工作的认知程度、内管责任意识宣传。2。层级培训:根据内部监管部门的职位级别不同而设置的不同层级课程。3。专业技能培训:对工作中的内管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以增强内管工作技能为主,实行集中授课的方法对内管人员进行内管工作方法、内管工作措施、内管工作手段,专卖管理系统内管模块应用化的方面的培训。(五)内管教育培训考核1.对内管办公室组织的一切内管培训活动,所有内管人员均应积极参加并提出优化建议,保证学习质量。2。各部门内管人员参加省局、市局当年安排的内管培训,未按规定参加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内管工作人员要仔细学习,在培训过程中掌握新的内管工作方法,努力提高自身内部监管水平,使自己完全的适应内管工作岗位需求,加强行业内部监管,严厉查出行业内部违规经营行为,充分发挥内管工作重要性,为我市进一步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