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天长市豪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天长市豪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 郭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江苏省邳州市碾庄镇才庄村超时商业街 工程地点: 江苏省邳州市碾庄镇才庄村 工程内容: 土建、水电安装 ( 约 5 万平方米)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项目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3 年 7 月 8 日 竣工日期: 2014 年 7 月 8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65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约伍仟万元 元(人民币) ¥ : 50000000
00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法律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邳州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