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山东鸿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承包人:(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乙方服从甲方的各项质量、安全、技术、现场标准化、财务制度等管理规定下签订本工程内部合同,望共同遵守,履行好各自权限义务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 期:2025 年 12 月 9 日开工,竣工日期:2025 年 3 月 19 日 日总日历天数 100 日历天 ,工期顺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建立工期目标实现工作流程,确定阶段工期目标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承包价格、结算1
1 本工程采纳下浮率的方式进行结算:本工程在满足甲方对业主让利的基础上在下浮 1%,下浮造价计算基础为工程总价
2 工程预(结)算的编制依据: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
3 在施工期间发生的停水、停电由乙方自行调剂施工,不再调整费用
1 乙方负责本工程所产生的各项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等税金),每次工程款拨付按比例扣缴管理费、让利及税金
2 乙方必须达到甲方和业主签订合同约定目标包括(质量、安全、进度),否则处以合同约定同等比率的罚款
3 以上不包含其他任何费用,施工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工程前期建设临设、设备租赁、材料检测费、质量、安全验收等费用)
税金均按国家规定收缴,每拨一次款代扣一次
4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安全质量保证金,本工程预决算总造价的安全抵押金1%,质量保证金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
其中安全抵押金和质量保证金在主体竣工验收后无安全、质量事故退还给乙方(不计息)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出具:“共收到山东鸿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XXXX 元整,其中包括全部农民工工资及供应商货款,自此不再与山东鸿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