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技改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公司的进展战略规划,加强公司对各子公司内部技改投资的管理,实现投资决策科学化及经营管理的法律规范化、制度化,强化成本控制,提高投资收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技改投资的范围第三条 内部技改投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生产设备、生产工具的购置、维修、改造
主要包括那些性能和精度已不能满足技术要求、质量差、能源消耗高的生产设备与生产工具,以及与生产运营主体设备相配套的辅助性设备设施等
(二)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的改造
对经济效益差、生产效率低、影响产品质量、能源和原材料消耗高及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进行改造
(三)产品改造
改进产品设计,促进产品更新换代,不断开发新产品和改进老产品,以适应市场需要
(四)节约和综合利用原材料、能源,采纳新型材料和代用品
主要包括改造高能耗的落后设备,采纳综合利用原材料和能源的新技术,采纳新材料、新能源和代用品等
(五)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改造
主要包括厂房、公用设施、办公设施等基础设施与附属物的维修、改造,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安全生产、三废达标排放等
(六)公司及各子公司提出的其他有利于提高技术水平与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的技改投资
(七)本制度适用范围不包括固定资产中的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此类物品各单位可自行安排执行
如采购办公物品价值较高,在会计处理上属于固定资产科目的,将当年该物品的折旧费计入各单位办公费用总额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以此控制相关开支
第三章 内部技改投资管理的原则第四条 各项技改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进展规划、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及各子公司战略目标、整体进展规划及结构调整方向
(三)内部技改投资必须服务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四)非主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