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及差旅费报销规定第一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集团所有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长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出差的次数、人数及借款和费用支出,确因工作需要出差,应办理申报批准手续
出差人员按出差的任务、时间、地点、路线等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因工作需要,聘请非本公司人员为公司办理业务而出差,需公司负担差旅费用的,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按公司员工出差办理,其标准按管理人员执行
第三条 出差路途较远的应乘火车,乘长途汽车者,汽车票价超过火车票价(硬卧票)部分不予报销
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远或任务紧急的,应报经总经理批准
凡事前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报销时按同等线路的火车票价报销(按相应的级别标准),超支部分自理
第四条 随同高级管理人员出差的人员,其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可以享受高级管理人员标准,但最多限 2 人
第五条 严格控制订票费用,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订票费用自理
若遇特别情况,个人可写出书面申请,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但一次最高不得超过 20 元
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干部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凭单据报销
第六条 外出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及订货会议的,经总经理批准,住宿费按会议通知标准报销,会议通知不明确的按本办法第十二条执行
凡享受会议伙食补助的人员不得享受伙食补助费
第七条 一次出差到多个地点的人员,车票报销时应列明从某地到某地的票费数额清单
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办私事或绕道的各项费用自理,且不得享受伙食补助费
第八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九条 差旅费的开支范围为: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长途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 出差人员所取得的票据不符合规定,不能报销的,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