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使用管理合同》借出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同意将其拥有合法委托代为管理的电动车借予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与条件使用电动车,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一、电动车概况1、该电动车品牌为,发动机号为;车牌号为
2、总价款为,大写;发票号为
3、该电动车已使用月
折旧后价格为
4、电动车所有权与处置权为北京世纪卓越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拥有电动车的使用管理权二、电动车使用期限乙方因工作需要,申请使用甲方拥有管理权的电动车自行车
申请使用期限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计为个月
三、电动车使用折旧费用和支付方式1、乙方申请使用的电动车自行车因是易耗品,产生折旧费用
电动车使用折旧费用明细,选择以下A/B一种,选择项为:A、全新电动车,从第1月到第6月每月的使用折旧费明细如下:第壹个第贰第参个-第肆个第伍-第陆月个月月月个月个月¥400¥400¥400¥400¥400¥350B、根据电动车已使用期限,电动车使用折旧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明细如下:第壹个月第贰个月第参个月第肆个月第伍个月第陆个月¥¥¥¥¥¥2、支付方式:由甲方按照本条第1款的约定按月从乙方税后工资中相应扣除
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的税后工资中按月扣除电动车使用折旧费用
3、乙方申请使用电动车以月为单位,折旧费用产生及扣除以月为单位核算
四、维修和养护1、乙方应爱护电动车,不得作不合理使用;乙方保证所申请使用的电动车用丁为北京世纪卓越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包括作为上班时间内的送货工具和上下班交通工具
乙方不得将电动车用丁其它以盈利为目的的交通工具
2、申请使用期间,乙方不得将所申请使用的电动车提供给他人使用,包括借出/租出等在内的各种方式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电动车车的主体结构、外观和用途
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擅自改装而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