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当事人协商,就出租车租赁的有关事宜,自愿达成一致意思,特定本协议;一,甲方自愿将 一辆,车辆号码 发动机号 车架号为 营运证号 ,出租车定期租给乙方
二,甲方将出租车交付乙方时,经乙方验车无误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风险抵押金 元,大写 ,并交付乙方相关手续包括营运证、二养卡、行车证、气瓶检验和核证
计价器等证件,租赁期间若遗失,乙方应及时补办并承担补办费,到期后,乙方必须将以上证件全部返还甲方,否则扣除乙方风险抵押金,延期还车一天每天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在承包期间内未发生任何经济以及法律责任问题,期满后甲方如数退还乙方押金
三,甲方租赁给乙方的车辆,合同不到期退车,押金不予退还,租赁期间,甲方如出售此车,可随时收回车辆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回车辆,租金和风险抵押金当时结算清楚
四,车辆租金为每月 大写 ,,租金交付方式为 租金一次性付清 ,以后付租金时间为 元,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交付 违约金,违约金从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抵押、赠与、出让车辆,乙方转租、转借、转让了甲方的车辆,甲方可随时收回车辆解除合同,乙方并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捌拾万元
六,甲方将租赁车辆交付乙方之日起,租车以前发生的一切事宜均与乙方无关,租车后所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法律纠纷,以及由于乙方自身所带证件不合格,车辆违章车辆造成罚款扣留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解决 ,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七,租赁期间,乙方因操作不当(包括顶灯、计价器、所有证件、卡)保管不善造成证件遗失和车辆损坏就向甲方赔偿损失,不能私自拆车体车件,如发生车辆损坏,由乙方进行维修,如发生异议责到利丰汽车城修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租赁期间乙方必须 每 公里换一次机油(定点 )6 个月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