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验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工程质量管控,提升工程品质,强化各工程责任人的质量意识,有效降低客户投诉率,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交付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长征地产开发范围内所有未竣工交付的项目
三、依据分户验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法律规范、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的有关要求进行
四、分组长征地产作为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成立分户验收组,实施分户验收工作
分户验收管理组必须包括下列人员:长征地产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长征地产公司营销部负责人、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组长由长征地产公司项目负责人担任
分户验收实施组分组标准为:每小组组长由管理组成员担任,小组成员必须包含各专业工程人员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将参加分户验收小组的人员名单及职务已书面形式上报地产公司
长征地产项目部根据人员情况将分户验收小组分组名单发文通知各相关单位
五、 验收条件住宅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进行分户验收:(一)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各分部工程(含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法律规范和设计要求;(二)施工单位已自行组织内部进行分户验收,并将检查的问题维修完毕;(三)施工单位已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分户验收申请,并经过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进行的初验,且将检查的问题维修完毕;(四)各户套内分项工程具备以下质量验收条件:1、已完成套内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2、套内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3、所涉及的套内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完整;4、套内分项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均符合要求;5、水、电接通;6、墙面 50 线、地面各测量点标识、各设施、管道的标识已按统一标准完成
六、验收单元分户验收应以住宅工程中每套住宅为基本验收单元,分户验收小组组织施工单位在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