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培训工作标准化流程 责任单位:就业 训练中心(创业指导中心) 工作对象: 创业培训对象为旗内凡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
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进行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对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推举、开业指导、专家咨询、创业实训、小额担保贷款等后续支持服务,提高其创业能力, 促进其创业成功
工作依据: 1、《关于鼓舞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内政发[2025]120 号) 2、《关于法律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师资认证和证书管理等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331 号)
工作标准: 创业培训实行五个统一
即统一培训标准,统一培训教材,统一机构认定,统一师资管理,统一证书发 放
工作时限: 在开展创业培训时,必须在开班前 7“”“天内,填报 创业培训开班申报表 和 创业培训学员基本情况表",经市就业服务部门审核并下“”达 创业培训讲师授课任务派遣通知书 后方可开 班
工作流程: 业务流程 (1)实行培训实名制管理
参训学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报名参 加培训;经培训后创业的学员应补交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作为创业培训学员档案资料的附件
受训学员必须在创业培训讲师的指导下,提交一份自己创业项目的、合格的 《创业计划书》
(2)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要科学制定教学计划,检查培训讲师的教案、课件及培训后续支持服务等工作情况,保证创业培训的教 学质量
(3“”“)创业培训分为 创办企业 和 改善”企业 培训,均按 10 天 80 学时实施教学,班额不得超过 25 人
(4)学员开业前应给予开业指导;开业后针对学员在创办企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 辅导,帮助解决学员实际困难
(5)创业培训补贴要专款专用,严禁申请补贴时弄虚作假,欺骗冒领,挤占挪用
(6)每年底自治区就业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