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代养合同甲方: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代养头数:为推动畜牧业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促进本社发展,积极响应国家“扶贫”号召,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1、甲方将仔猪苗委托乙方养殖,并提供配套物资(饲料、疫苗、药品等)由甲方出全部资金
2、乙方在甲方的统一安排管理和技术指导下养猪,生产甲方所需的育成猪并交付给甲方
3、甲方全权负责乙方的育成猪的销售,甲方扣除养殖成本,乙方享有纯利润的100%,如亏损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甲乙双方的工作目标:1、育成阶段成活率》99%2、生长育肥阶:饲养日龄W130天三、甲方责任1、认定乙方是否具备从事肥猪养殖的条件
2、向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质量标准的仔猪、饲料、疫苗和药品,并协助乙方办好领用手续
3、甲方技术人员经过消毒后方可进入乙方猪舍并提供技术指导、监督乙方饲养管理
4、甲方负责提供猪只运输车辆
5、甲方每批结算一次成本和利润,并在结算后10日内付清
四、乙方的责任1、乙方具备从事肥猪养殖的条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负责维修猪舍,购买饲养工具等符合甲方养殖条件,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服从、配合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并按照技术人员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以保证提供给甲方质量符合标准的育成猪
3、乙方负责保管生产中的猪只、饲料和饲料袋,如出现被盗、丢失和破坏等损失由乙方赔偿,其中饲料160元/袋,生猪2000元/头,饲料袋0
4、乙方只能饲养甲方提供的生猪,使用甲方提供的饲料、药品、疫苗
5、甲方提供的饲料、药品、疫苗只可用于饲喂甲方提供的生猪,不得用做他途
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并终止合同
6、乙方不得饲养生猪以外的哺乳动物(牛、羊等)
7、乙方如出现疫情,24小时内通报给甲方,如未及时通报造成损失,罚款100元/头
8、乙方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符合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