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建筑施工合同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别墅楼建设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所有施工建设项目 1.4 承包方式:所有建设项目包工包料 1。5 工期:本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农历年底结束。 1。6 工程结构:欧式砖混结构. 1。7 工程造价: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 第二条付款方式 2.1 首付款:签订合同之日支付。 2。2 第二批款:二层平面混凝土结束时支付. 2.3 第三批款:斜面封顶及外立面装修时支付. 2。4 余款:外立面基本装修结束时支付,但须扣除工程总造价的 5%作为维修金,两年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 第三条前期工作 3.1 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并协调左邻右舍之间所有事项,并向乙方说明。 3。2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本别墅外观效果图及平面效果图,以备甲方参考。 3。3 具体施工图由乙方自行出具给具体项目施工负责人.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JGT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T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第五条安全生产的约定 本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6。1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乙方应妥善安臵施工人员及主付材料,如有损失甲方概不负责,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赔付。 6.2 如甲方未及时按本工程付款方式支付乙方预付款而导致本工程停建及缓建,乙方可推迟施工或缓建,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保修及保修金 7。1 本合同保修期为竣工之日算起为期两年。保修范围为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承包的项目及内容。 7.2 保修金为本工程总选价的百分之五,保修期满付清.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有变更,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