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厂不良品控制与预防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了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能得到合理的处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被判定为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以及客户的退货
第三条 权责:本制度由各工序生产人员、机修工、质检员、生产部、品管部等部门及人员执行、监督
第四条 企业不良品包括以下内容:1
判定不符合检验标准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非功能性品质特性不符合质量标准时,经返工处理后符合检验标准的成品、半成品
非功能性品质特性不符合检验标准时,经检验被判定为可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凡主要外观、尺寸或者功能性品质特性未达到检验标准,且无法返工或不具返工价值的半成品、成品
第五条 不良品的辨别确认1
铝板、铝卷在入库、开料生产过程中被检验出以下现象之一的,可确认为不良品,包括:氧化、波浪、尺寸不符、弯曲、扭曲、脱皮、穿孔、压痕、辊纹、厚度不足、裂边等
铝板、铝卷在生产过程中被检验出现以下现象之一的,可确认为不良品:包括:冲制部分:跳针、漏针、缺针、多针、跳线、盲孔、叠孔、尺寸偏离、严重毛剌、模具印、铝屎印等;成型部分:偏位、大小边、凹凸角、刮花、角位张口、拼装间隙大、严重毛剌、波浪、模具印、铝屎印、变形、弯曲、扭曲等;喷涂部分:气泡、裂纹、沙粒、粉团、疤痕、桔皮、枪眼、针孔、麻点、色差、流角、油渍、变形、扭曲、波浪等
成品出现以下现象之一的,可确认为不良品:变色、脱粉、变形、开角等
第六条 不良品的检验方法1
自检:各生产工序生产工是不良品判定的第一责任人,在生产过程中,当产品在自己手中加工的过程中,发现符合不良品现象的产品,可直接判定为不良品
互检:后工序是前工序的质量把关员,当产品从上工序流入本工序时,发现符合不良品现象的产品,可直接判定为不良品
质检员巡查检验:品管部质检员在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