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 总部办事处公差费用补贴原则规定 HS2025—201—1。02—2025(30) 一、目的:为了加强总部办事处财经管理力度,达到节约各项开支,提高各级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标准。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总部办事处。三、各项费用定额标准:1、往返车费:包括飞机票、火车票、长途客车票以及上述票据的附加费用,按所到达地区现行票价实报实销。原则规定:① 出差外地(不在本市)人员原则上乘坐长途汽车、大巴或火车(含高铁二等座、动车软座、特快直达列车硬卧);②“特别情况"下可乘坐飞机及高铁一等座、火车软卧,但必须由经贸总经理批准方可,否则不予报销费用自理。③“特别情况"是指:a。处理紧急公务;b.飞机票与火车票同等价值;c。陪同重要客人前往 。④ 经贸口所有人员出差统一订票点设在驻京总部财经部刘良福处,凭申批手续办理,原则上自行订票的票据报销百分之捌拾。2、往返路费附加费用包括:①机票附加费用:机场巴士(的士)费用、机场建设费、改(退)票费(需另行批准手续)、保险费、行李托运费等.② 火车、长途客车附加费用:订票费、改(退)票费(需另行批准手续)。3、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交通工具原则上以公交、地铁为主,一般不得乘坐出租车(或租车、包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出差目的地偏远且是第一次前往不熟悉路况,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可以乘坐出租车或租用私车、包车; ②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③收、发货物体积笨重(如售后服务材料、投标标书、图纸等),一个人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④ 陪同重要客人一同外出的;⑤ 叁人以上同行应急可打的; ⑥执行特别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如参加接待醉酒的)。以上特别情况必须事前征得部门主管同意(报销时主管签“贴"),否则不予报销,费用一律自理。市内交通费实行限额制度规定:原则上每个人每月市内交通费(地铁、公交、出租车)合计不超过 500 元,其中:公交卡充值不超过 200 元/月,超过限额的一律不得报销,特别情况下可以另行报告转经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否则费用将一律自理。 4、住宿费:住宿费原则上预订快捷酒店(例如:如家、汉庭、7 天等),由各部或办计划员网上预订。具体规定:① 多人同行出差,原则上住标准间和多人间,无特别情况,禁止安排单间;② 一人前往,原则上预定单人间,本着节约的原则,尽量预订折扣价或特价房;③ 出差到有办事处的城市,必须住办事处;如办事处无法安排则由办处人事主管安排代订宾馆,但必...